電子報第六十五期(95.01.16.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92.09.18創刊       (有著作權  轉載必究)

「討論園地」

近期討論重要主題包括「何謂線上版權?」、「[Internet傳輸+LAN串流]之MOD涉及之著作權」、「著作權改作之問題」、「關於製作個人網站」、「圖書館公播版的DVD壞了,能否重製流通?」等議題,歡迎關心著作權保護的朋友提出新議題,共同參與討論。

二、著作權時事分析

1.圖書館內部網路隨選視訊系統服務的著作權議題

我國的著作權法在九十二年七月九日修正時,新賦予著作財產權人網路上的公開傳輸權。所以,從那一天開始,不管是何時所發行或取得的視聽著作,都適用公開傳輸權,要放在網路上公開傳輸,都應該獲得著作財產權人授權,否則就會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。至於授權的方式,各異其狀況,有時會限制其傳輸範圍,例如區域網路還是全球網路,也會限制時間,例如一年或一學期。如果是限制時間的約定,時間一到就不能再利用,應該刪除檔案,回復原狀。這種授權範圍的長短寬鬆,與授權金的多寡有關,是屬於市場機制決定。

2.碩博士生論文撰寫與指導教授之著作權主張

教授在其任教的契約中,有擔任指導教授的義務,在學術倫理上,也有提攜後進的責任。代代相傳,上下扶持,相互尊重,是學術的道理。學生應該在學術上尊重指導教授的心力,註明指導之功,指導教授也別忘了學術與著作權法不盡相同,不能因為學術上的指導,就忽視學生在著作權法上的權利,以及自己應遵守「授權利用」的重要基本原則,以免侵害著作權,卻還以學術倫理振振有詞,進而影響自己的士林清譽。

3.橘子上鎖,「外掛」跳腳

橘子遊戲公司此次能夠鎖住「外掛」,是因為近來取得韓國原廠的軟體程式,改變過去無力進如程式中清掃外掛程式的弱勢,全力對抗不法、不公的遊戲方法。網路的秩序需要靠某些規範,才能建立,也許是法律,也許是科技,契約也是一種方法。外掛程式不一定侵害著作權,透過契約與科技,目前橘子遊戲公司在法理上與公平正義的維持上,還算站得住腳,除了面對目前聲音比較大的外掛使用者外,橘子遊戲公司也應該爭取沉默的一般遊戲玩家,讓他們發聲表達要求公平與正義的心聲,才能讓線上遊戲永續經營,未大多數玩家帶來歡樂。

三、認識著作權

孤兒著作與期刊論文的法定授權制度

有一個通識課程的教授,向來批評學生程度低落,上課時總愛問一些他認為大學生應該知道的問題,偏偏學生們個個都低頭作苦思狀,深怕被點到而無法回答。這天,情況有些改觀,問題丟出後,通常都可獲得還能接受的回應,正要誇獎幾句,助教推們進來通知師生,校園無線網路設置完成,教室內上課也可以自由上網進行輔助教學。原來,剛才學生們手指飛快地在Notebook上亂舞,不是在作筆記,而是上Google蒐尋引擎查尋資料,難怪程度大增,有問必答。

四、著作權大哉問

1.未經授權錄製把演唱會內容不再公開播放,是否構成侵害著作權?

如果這種演唱會的錄影單純是專供自己欣賞,也許還是可以主張合理使用,不過,這種錄製到底是自行利用,還是要作其他使用,並無法事前預知,所以有先主辦單位會禁止觀眾攜帶錄製器材進場。美國及香港著作權法甚至規定,攜帶錄影設備進入電影院,應該處以刑責。

2.學者所翻譯的國際公約中文本可否逕行引用?

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,「憲法、法律、命令或公文」,以及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憲法、法律、命令或公文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」,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,至於一般民眾就憲法、法律、命令或公文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,則仍得為作權之標的而受保護。學者所翻譯的國際公約中文本,既不是政府所翻譯,應得受著作權法保護,就其利用應經授權。

3.KTV業者播放盜版伴唱帶,歌手是否得主張權利?

若非經其同意的盜錄,表演人就該錄製物之演出可以主張權利。不過,若是其已同意之錄製,該錄製之盜版之演出,表演者仍無權利,主要是著作權法僅保護表演人的現場第一次錄製權,不保護經其同意以後的錄製物之演出,這部分的權利,是要由錄製物的權利人來主張。表演人的權利在著作權法中受到很大的限制,這是國際著作權法制發展的始然。

4.為何著作權法第五十九條僅允許電腦程式可以備檔?

買到正版電腦程式可以備檔,一方面是因為過去立法時,電腦程式價格較高(平均數萬元,至少數千元),而且磁片容易燬損銷磁,另一方面是因為電腦程式重在使用性,而非觀賞之用,其他類別的著作無此特性。國際間各國著作權法,包括我國,有明文可以備檔的,就只有電腦程式重製物,不包括其他類別的著作重製物。

、著作權法逐條釋義

1.第八十七條(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行為)--為何要視為侵害著作權?

2.第八十七條之一(禁止真品平輸入之例外)--那些情形下可以真品平輸入?

六、專書簡介

1.「著作權法的第一堂課」「著作權法的第一堂課」(ISBN986-121-162-4),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二○○四年八月上旬初版發行,每冊售價280元。本書係以「著作權筆記」網站上的「著作權觀念漫談」專欄中,精選出五十則有關著作權基本觀念之短文,作分類編排,彙整而成,以近年所發生的著作權案例為主軸,兼具理論分析與實務運用,簡淺易懂,是認識著作權法的基本入門參考。本書將於二○○六年二月中旬再版,敬請期待。

2.「著作權博識500問」「著作權博識500問」(ISBN986-121-101-2),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二○○四年四月中旬再版發行,每冊售價320元。本書係將近年來,各界在「著作權筆記」網站上的「著作權大哉問」專欄所提出關於著作權的疑義,精選出五百題問答,作分類編排,彙整而成,值得作為近一步釐清日常所發生著作權爭議案件的進階參考書。

七、與「著作權筆記」主持人對話?

八、歷次已發行之電子報

九、取銷訂閱電子報

十、與主持人在MSN相見  copyrightnote@hotmail.com